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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曾被人称为“痴情天子”,与大学认识的女友刘懿相识七年交往四年最终于2004年正式分手。一个网友在论坛上发了一个贴,说刘懿曾为黄晓明堕胎,并为爱情牺牲了自己的事业,由此而来的感慨是:娱乐圈的爱情不堪一击.
刘懿为黄晓明堕胎与否并没有得到证实,只是传闻,既然是传闻,就有不真实的可能,但是既然要讨论这个事,我们不妨先做最坏的设想,假如刘懿堕胎这个事属实,属实的话能说明什么?属实只能说明两个人在谈恋爱期间发生过性行为,安全措施没作好而已.不仅是明星,现在的年轻人包括大学生甚至中学生,谈恋爱发生性行为的不夸张说是普遍想象,而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的也并非个别现象,对一个司空见惯的社会现实为什么发生在明星身上就显得特别不可理喻?假如说这种不可理喻来自于明星对青少年的标榜作用,拜托,被我们围观并尖叫的明星们有哪一个是圣人?只是我们人为的一相情愿,抛开明星虚伪的光环,其实明星可能只是一个人格不怎么光明的小坯子罢了.
我们很多时候会把男女走在一起叫做爱情,其实这显然违背了爱情的真谛,爱情是一个很崇高的词,而现在的情况是会写字的人越来越多,动不动就能把自己对于异性的本能上的冲动上升到爱情的高度,严重侮辱了"爱情"这个词语,也混淆了"爱情的“的本意,而这种行为在娱乐圈尤为突出.我们首先应该肯定娱乐圈是一个声色场所,里面有数不清的俊男美女,又正值青春年少.为了出名,需要这些俊男美女去以身体的代价来交换某些资源,为了表述这种交换,人们还发明了一个很牛逼的词语叫"潜规则".
"潜规则"进行中的男女总是以爱情的幌子来掩饰自己的拿身体换资源,这就给我们的印象是娱乐圈的人们天天都在谈恋爱,而潜规则又具有易逝的特质,就使得明星们每天都活在恋爱\分手\再恋爱的往复中,其实娱乐圈那有那么多爱情来谈呢,不过是出卖肉体罢了.
再回到本文开头的引子,黄晓明和刘懿谈恋爱的前提是两个人都没有出名,发生在校园里,我们都知道在大学里谈恋爱成功的几率其实是很低的,面临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可能是因为工作\家庭等各种想到的想不到的原因就结束了一段貌似轰轰烈烈的爱情,况且后来的后来黄晓明走到了台前,成了一个明星.一个在当时刚刚成名的毛头小子在成为被别人关注的对象后下意识的也会考虑想大多数爆发户一样开始把身边的东西全换新的,只不过黄哓明很直接的换了自己的女朋友而已.
我们不能仅仅凭借一个不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就去判断娱乐圈里没有爱情,我们听到过葛优老师传出过绯闻吗?我们看到张学友说自己要离婚了吗?我们看到周华健说自己的妻子不好了吗......产生娱乐圈爱情不堪一击的想法只能说对娱乐圈的看法有些太狭隘了. |